四川省农田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省农水局
发布日期: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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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农水局职能简介

1.承办拟定农村水利地方性法规、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等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2.承办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排泵站续建配套、大型灌区水毁修复、牧区水利、农村小型水源工程等农村水利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协调大型灌区管理单位业务工作。

3.承办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事务性工作。

4.承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有关事务性工作。

5.承办已成水库、水闸(水库、灌区内)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水利设施的安全、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工作,参与涉及水利工程及管理和保护范围的涉河(灌排兼用河道)建设项目管理等有关事务性工作。

6.承办水库大坝、水闸(水库、灌区内)注册登记、水库大坝降等报废、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编制以及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承办水库大坝、水闸(水库、灌区内)安全鉴定、水利工程安全监测及运行管理考核、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白蚁防治等事务性工作。

7.承办全省已成水利工程的用水管理、水生态保护、工程蓄水保水等事务性工作。

8.负责灌溉实验、节水灌溉、农村供水等课题研究、试验示范和推广培训等工作。

9.承办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相关工作。

10.协助参与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强制相关事务性工作。

11.承担干旱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相关事务性工作,承办抗御旱灾预案编制、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干旱影响评估等相关工作。

12.承办水利厅职责范围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

13.承办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农村供水保障。进一步对贫困群众饮水安全进行巩固提升,确保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稳定达标。推动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继续实施农村供水管理补短,制定《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实施细则,完善农村供水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2021年底前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收费。年底前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2.5%

二是抓实防灾减灾。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重要思想,抓好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和防旱抗旱保栽。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88座,完成新任三个责任人培训工作,全覆盖开展7800余座水库防汛应急演练,确保水库运行绝对安全。层层压实抗旱责任,在主要媒体上公开公示市、县抗旱行政领导责任人;加强旱情监测,落实旱情会商制度,及时研判旱情发展趋势;积极开展预案修订,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优先保障群众生活用水。

三是强化灌区管理服务。加快推进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启动19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提升供水质效。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灌面560.63万亩。继续推进灌区标准化管理。推进毗河供水工程管养分离试点。

四是深化水美新村建设。推动水源工程、农村供水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专项规划在村级范围落地融合,建成水美新村300个以上,实现水利支持乡村振兴良好示范。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水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水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103.53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2.8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保重点、压一般”预算编制要求,压减单位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农水局2021年收入预算2103.5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农水局2021年支出预算210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2.93万元,占91.89%;项目支出170.6万元,占8.1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农水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03.53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2.8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保重点、压一般”预算编制要求,压减单位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3.53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38万元、农林水支出1579.15万元及住房保障支出229.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水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03.5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2.8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保重点、压一般”预算编制要求,压减单位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0万元,占0.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46万元,占6.63%;卫生健康支出145.38万元,占6.91%;农林水支出1579.15万元,占75.07%;住房保障支出229.54万元,占10.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技术培训及行业业务培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6.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所需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8.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6.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408.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60.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1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防汛通讯设施设备、防汛知识宣传、防汛值班等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021年预算数为93.92万元,主要用于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整治等农村水利重大项目管理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8.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9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购房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农水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32.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8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农水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81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7.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要求,从严控制支出,从紧编制预算。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家部委检查督促我省农村水利工作及省外水利部门考察调研我省农村水利工作等接待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5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81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相关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省农村水利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等工作用车,确保我省大型灌区精细化供用水管理和现代化建设提档升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防汛抗旱、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等农村水利工作顺利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农水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农水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农水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83.6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7.82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保重点、压一般”预算编制要求,压减单位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农水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1.7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农水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农水局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进修及教育(款):反映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农田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1.四川省农田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四川省农田水利局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1.四川省农田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四川省农田水利局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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