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我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补偿标准依据,现拟公开比选技术服务单位,承担《四川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补偿办法》的修订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补偿办法》修订
二、服务内容
对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四川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补偿办法》开展修订工作,包括意见征集、调研、评估、论证、送审及报批等环节,最终形成一套规范、完备的补偿办法文本,报省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
三、预算最高限价:18万元(大写:拾捌万元整)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本项目的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年内不得具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价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上报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比选申请人应符合《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可以委托的情况(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方可参加比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自然人)参加比选。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9 月29日至2025年 10 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四川省农村水利中心514办公室 持下列证明、证书原件获取比选文件或将下列证明、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号:scnsyxc@126.com)获取比选文件。(发送邮箱请留下联系电话)。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注:①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社会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注:1、单位介绍信至少包括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2、以上材料均须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5.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评审
递交时间:报名后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截至2025年 10 月14日 16 时 00分止。
递交地点: 四川省农村水利中心514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69号) 。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申请书。
比选评审:比选人将于2025年10月14日下午16点在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69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进行比选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评审结果在四川农村水利网(http://www.scns.net.cn)网站进行公布。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
九、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四川省农村水利中心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69号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28-86648725
2025年9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