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把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作为 “治水兴县”的第一要务,县委、县人民政府为实施好该项目,要求县水务、财政、发改、审计、农业、农机、国土、农综办及项目区乡镇等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整合涉农资金用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目前,项目区内的整合项目已全面动工,工程投入资金489.6万元。其中:用于水利措施366.44万元。项目实施后,可改造中低产田土0.5万亩,实现新增灌面0.28万亩,改善灌面0.43万亩,年节约水量50万立方米,解决项目区内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问题,为我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实施打好基础。
(江安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