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责任,解决长期以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薄弱的现状,促进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今年以来,剑阁县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确保建成项目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剑阁县县级部门和乡镇建立健全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扎实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责任任务的全面完成。县水务、财政及相关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检查指导,严格执行有关建设管理制度,共同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责任有序开展。
加强协作配合,强化业务指导
剑阁县水务部门督促项目乡镇在建设方案编制和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建、管、改同步的措施,不断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护体制的改革,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依靠村、组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农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组集体和其他农村合作组织的作用,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积极探索、创新和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工程效益得到正常的发挥。根据剑阁县水利管理现状,蓄水池实行户管,小型塘堰工程实行村组或联户管理,灌溉工程通过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进行管护,做到建好一处,落实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一是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帮助用水者协会(村委会)制定了规范的管护制度和管护标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有关乡镇、村委会、用水者协会积极组织受益农民投工投劳开展清淤、渠道整修等工程养护工作,并形成制度。受益村组订立了有关村规民约,鼓励受益农户承担保护工程设施、参加维修养护等相应义务,坚持做到“二管”即管人、管车;“四护”即护路、护渠、护桥、护涵闸;“一查巡”即坚持日查夜巡。保证做到沟渠不堵塞、杂草无遮掩、路面无坑凹、桥涵不损坏,制止在工程管理范围内取土、挖砂、倾倒垃圾等不良行为。
二是剑阁县水务局加强管护工作的领导,指派各片区水库管理站由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工程管护工作。制定具体的工程管护措施,保证管护工程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每年结合农时组织发动项目区群众进行维修,进行定期的维修和养护,特别是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后,及时组织群众维护损毁水利设施,清理沟渠杂草、淤泥等障碍物,修复田间路面,确保项目工程正常运行。
健全管护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一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完成后,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标准,积极探索建后管护长效运行机制。
二是本着有利于管理和运行,群众满意、长期受益的原则确定了产权归属。单户工程产权归农户所有,并负责管护;联户工程产权归协会(或村集体)所有,并负责管护;受益范围为跨村的项目,成立用水者协会进行分片统一管理。
三是工程运行管理服从政府防汛、抗旱的统一调度,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督,不得擅自变更工程的用途和服务对象。
四是运行管理单位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在广泛征求用水户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水量分配、水费计收、运行管理、财务管理、公示公告等各项制度;编制工程范围内年度灌溉用水计划,建立了良好的用水秩序,鼓励节约用水。负责运行管理的村民委员会或用水合作组织定期公示水费计收和使用情况。
五是工程运行管理积极推行合同制。运行管理单位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与用水户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权力和义务,理顺关系。
六是积极推进用水户协会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明确小型农村水利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
七是扎实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促进产权流转,努力盘活水利资产存量,建立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水利投入机制,调动全社会兴办水利的积极性。
八是加强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积极推行农业供水终端水价,使农民用明白水,交放心钱。县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业末级渠系水价、水量和水费计收情况的监督管理。水管单位和农民用水户协会采取公示栏、公示牌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农民用水户公示水量、水价、水费等有关信息,接受监督。
“三个转变”加强管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一是产权由集体向个人转变,拍卖经营权管水。进一步明晰产权,加大塘堰产权拍卖力度。充分发挥农村责任心强、懂经营、善管理的能人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的作用,通过拍卖的方式把经营管理权下放,让塘主在水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村两委的监管下自主管理、自主经营,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二是经营由集权向民主转变,推举“明白人”管水。对拍卖条件不成熟的小水利工程,由受益户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公推公选农村德高望重的“明白人”管水,议定小型水利设施管护制度,管护人与村组签订管水协议,大家议定水价,确定用水标准和用水秩序,实行有偿用水,科学用水。
三是管理由松散向规范转变,协会参与管水。着力深化工程管护制度改革,成立县用水协会,加快用水协会建设,根据单个水利工程具体情况,成立用水合作小组。按照“组建规范、产权明晰、水价合理、管理自主”的原则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思路,在项目村组适度建立了用水合作小组,持续深入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实行以农民用水合作小组管护为主的工程管护方式,确保工程建后民主管水、科学用水,建立良好的用水秩序。
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发动
一是项目区内县级水务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11个片区水库管理站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村民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关于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有关规定,以及《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将管护制度、公示于众,以增强群众管护意识、调动群众管护积极性,确保项目区建成一片,管护一片,群众长期受益。二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堤、沟、路、桥、渠、涵、闸等水利工程建筑物和附属设施。不准在沟边、路旁堆土粪、堆柴草杂物;已堆放的,要及时清理。严禁将农作物的残渣垃圾倒在机耕路和渠道中,防治畜牧践踏渠堤,严厉打击破坏农田水利设施行为。对任意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根据水法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建立跟踪制度,重视管理考核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交付使用运行后,剑阁县财政和水务部门适时组织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回头看”检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对工程管护情况和管护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研究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农田水利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建设管理行为,保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真正取得实效,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剑阁县水务局 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