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三个创新”统筹建设“小农水”项目
来源:四川省农水网
发布日期:201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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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2009-2011年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完成总投资1.04亿元,三年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并通过省上竣工验收。通过项目的建设投用,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的水利基础设施,惠及了13个镇75个村16万群众。2012-2014年全县小农水旱涝保收高标准农村示范县项目正在抓紧启动。

理念创新,加强项目统筹

一是科学规划,积极推进全域大水网。围绕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新农村建设三大中心任务,统筹项目规划,构建“田成方、路成网、渠相通、管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高标准农田水利体系,逐步实现全域、高效、节水灌溉。

二是强化整合,精心打造区域示范片。按照集中连片、综合示范要求,项目资金打捆投放、统筹安排、高效使用,促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整体推进,2009-2011小农水整合涉农项目资金2.87亿元;2012-2014小农水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项目将垂直整合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测土配方施肥、农技推广等项目,建成高标准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3.5万亩。

三是综合协调,合力构建联动新格局。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财政、水务、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统筹协调“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并将项目建设任务纳入目标绩效管理,明确县、镇、村职责,分工合作,统筹推进。

组织创新,发动民众参与

2010年起,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开始探索实施民办公助、先建后补措施,促使项目区群众成为项目的建设主体、管理主体、受益主体。

一是公平竞争确定项目。各村通过“一事一议”自主确定是否参加项目县级竞争立项。县政府组织水务、财政等部门对申报村公开审查,优先选择符合条件的申报村实施项目。

二是灵活选择施工单位。土石方开挖回填等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由农户和用水户协会自行建设,青苗赔偿、工程占地等问题由村委会负责协调解决;对泵站、渠道等技术要求高的项目,由项目村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队伍。

三是群众参与监督管理项目村成立项目监督小组,由项目区群众民主推选3-5名村民作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员,具体监督工程建设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等情况。

四是群众自愿出劳折资。20102011“小农水项目建设,受益群众自愿投资或投劳折资2787万元。

五是实施建后自主管护按照工程性质和“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县政府核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

服务创新,突出重点指导

一是加强行业技术监督指导。水务部门从规划设计、投资概算、技术指导到竣工决算,实施全程指导,并落实技术人员蹲点联系项目镇,项目镇水利站技术人员协助开展技术指导。加强现场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要求施工,力争把每个工程都建设成为优质工程。

二是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根据地形地貌特点,在田间沟渠布置PE塑料管道,建成管灌输水面积5万余亩,减少占用耕地493亩,节约投资2190万元,每年节水144万立方米、节约维护费30余万元。

三是推行村级财务代管机制。村账镇代管基础上,财政部门探索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专业中介机构管理新模式,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强化廉政建设。具体做法在全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管理培训暨第四批重点县启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泸县水务局夏廷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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