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百丈水库网箱取缔工作专题协调会要求,2013年3月26日晚,名山区党委、政府在县委政府大楼5楼召开紧急动员会议,研究布署百丈水库网箱取缔工作。区委常委、总工会主席韦燕伟主持会议,区政府代理区长杨晓勇亲自参会。韦常委传达了3月25日由省水利厅、市、区联合召开的百丈水库网箱取缔工作专题协调会精神,协调会明确了名山区政府作为百丈水库网箱取缔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组织区级部门和相关乡镇通力协作,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作为责任主体积极配合,在保证百丈水库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期下,于2013年6月30日前,共同完成百丈水库网箱取缔。韦常委要求采取广播、电视、标语等宣传形式,工作方法要依法积极稳妥。
听取与会部门和乡镇的汇报、建议后,会议决定立即成立百丈水库网箱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并立即由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和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百丈水库网箱拆除工作方案》、联合印发《关于限期拆除百丈水库养鱼网箱的通告》。代理区长杨晓勇讲话强调,取缔百丈水库网箱十分迫切,必须受命立动,坚决推进,他要求有关部门和乡镇必须统一思想,迅速掀起声势浩大的政策宣传,必须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攻坚破难,动真碰硬,确保稳定,坚决完成这一硬任务。副区长秦德全出席会议,百丈水库网箱拆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纪委、区地税局、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旅游局、区文新广局有关负责人和百丈镇、新店镇、中峰乡党委书记参加会议。
3月27日,名山区人民政府和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联合印发了《百丈水库网箱拆除工作方案》(名府发﹝2013﹞9号),并联合发布了《限期拆除百丈水库养鱼网箱的通告》,名府发﹝2013﹞9号规定:
一、治理目标:限期或强制拆除水库内所有网箱,禁止在百丈水库内从事网箱养殖。
二、工作任务
(一)2013年3月27日前,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和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在百丈水库内网箱养殖的通告》,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二)3月28日至4月2日,向养殖户送达《关于禁止在百丈水库内网箱养殖的通告》。
(三)4月3日至5月30日,相关部门和乡镇督促养殖户自行拆除网箱。
(四)5月31日至6月10日,对未拆除的网箱进行强制拆除。
三、百丈水库网箱拆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及名单:组长为代理区长杨晓勇和省玉管局局长马勇仕,副组长为区委常委、总工会主席韦燕伟、副区长秦德全、省玉管局总工程师彭朝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水务局,杨开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开弓没有回头箭,时不我待。3月28日,名山区百丈水库网箱拆除工作人员已开始《通告》发放等宣传工作,户户见面、向养殖户送达《通告》,张贴《通告》,并通知有关乡镇和部门到百丈水库管理站领取《通告》后立即张贴周知。
(名山区水务局 蒯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