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五部门联合印发村镇水厂供水水质达标实施意见
来源:四川省农水网
发布日期:201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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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1年中央1号文提出的到2013年全面解决规划内饮水不安全问题,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的精神,自贡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用两年时间提升村镇水厂供水水质。为具体落实这一目标任务,近日,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及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自贡市村镇水厂供水水质达标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制定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求2014年前全市109个村镇水厂供水水质各项常规指标(常规指标个数由省疾控中心确定)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实施意见》特别明确了村镇水厂供水水质两年达标实行区县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区县政府是辖区内村镇水厂供水水质达标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了水务、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并对村镇水厂运营单位提出了相关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从加快设施建设,强化运营管理,加强水源保护,提供保障措施等方面着手解决全市村镇水厂供水水质达标问题。设施建设方面:一是科学规划水厂建设;二是切实推进项目建设;三是确保村镇水厂建设质量。运营管理方面:一是理顺现有村镇水厂管理体制;二是形成合理的村镇水厂水价确定机制;三是筹集县级村镇水厂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四是强化村镇水厂运营监管。水源保护方面:一是科学编制饮用水源保护方案;二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保障措施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严格督察督办;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四是加强宣传发动。

通过印发《实施意见》,全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在上级部门的帮助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重视下,我市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将更上台阶,农村居民将逐步饮用上安全放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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