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草拟稿)》(以下简称《办法》)审稿会在成都召开。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水利厅副厅长张强言、四川省农水局局长王华等领导参加了草拟稿的修改工作。
与会人员就《办法(草拟稿)》涉及的旱灾预防、抗旱减灾措施、落实部门责任等内容进行了逐条逐段审定,突出了依法治旱的立法理念,《办法》草拟稿增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在四川抗旱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审定后《办法》将由省政府法制办按照立法程序报省政府审议,争取尽早出台。
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省政府法制办农林城建法制处、水利厅政策法规处、省抗旱办及部分县有关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