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连续六年荣获全国优秀等次
来源:四川省农水网
发布日期:20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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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水利部下发了《关于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结果的通报》(财办农〔2015〕68号),我省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再次荣获“优秀”等次。至此,我省重点县建设已连续6年获评全国优秀等次。

2014年,四川继续坚持“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推动工作,确保了重点县“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机制创新不断加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工作的主要特点包括。

(一)分类分档申报,促进公平均衡受益。按照“分类竞争、分档补助”方式,第六批重点县中,民族县、农业小县占总36%,并分档确定各重点县中、省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更加优化,受益面进一步拓宽,促进了均衡发展。

(二)完善竞争立项,确保公正、公开。为确保竞争立项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我省在历年邀请项目区群众代表参与竞争审查会的基础上,今年,还邀请了省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省级媒体全程监督,进一步提升竞争立项的公信力。

(二)调整工作思路,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一是编制印发了《四川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设计图集》供各地参考和借鉴,项目前期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设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按照“当年任务,当年完成”的要求,迅速调整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先行开展竞争立项,提前建立项目库。三是将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州)水务局、财政局,限时完成辖区重点县实施方案审批,及时开工建设。

(三)撬动各级投入,放大财政资金效应。2014年,我省以中、省投入为引导,通过民办公助和竞争立项机制,撬动市、县级财政加大投入,激发群众筹资投劳,加大涉农涉水资金整合力度,当年中、省投入的放大效应达到3.6倍,投入渠道进一步拓展,财政投入的放大效益彰显,为我省重点县建设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和活力。

(四)推行定额补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近年重点县建设实践,结合各地实际,两厅联合出台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推行财政资金定额补助标准的指导意见》。以工程处数、长度等为单位,通过定额的方式补助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具体化、透明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管理精细化水平。

(五)严格考评运用,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多年来,我省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奖优罚劣。对考评优秀的县,分档给予奖励资金;对考评不合格的县,暂停安排当年中、省补助资金。通过创新激励奖惩机制,既强化了各重点县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又推进了财政决策机制和分配制度的创新,提升了项目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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