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小组,在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荣仲,农水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董军等有关单位人员的陪同下从9月14日开始,至9月21日结束,历时8天,先后到省都江堰管理局、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德阳市旌阳区及中江县、简阳市龙泉山灌区管理处、眉山市及黑龙滩灌区管理处、成都市郫县等地区和单位,通过看现场、听汇报、群众座谈等形式进行了检查,比较全面客观地了解了《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在各地的贯彻执行情况。《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颁布10余年来,各地在学习贯彻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我省水利事业的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显现,给条例的贯彻带来了一些新的困难,给条例的完善修改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通过这次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将加快条例的修订步伐,使之在新形势下发挥更大的作用。
(农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