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徐亚莎组长充分肯定了相关单位、部门为推动《条例》立法所做的大量前期工作,并强调《条例》的出台,将更好地规范和指导村镇供水工程的建设,健全工程运行管理体制,保障供水单位和用水农民双方权益,有力地推动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健康发展。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和省农水局供水处分别对《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立法评估报告》、《条例》(第十一稿)进行了介绍。省农水局张磊副局长针对《条例》编制的背景、依据、思路和进展进行了说明。省政府法制办、省水利厅、省农水局和有关市水务局对《条例》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及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
省政府法制办,省水利厅规计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省水科院,省农水局,成都、自贡、德阳、绵阳、遂宁、南充、眉山、资阳等市水务局等单位参加了座谈会。
(供水处:李敏妮)